根据教育部等相关文件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
一、复试时间
2021年3月16日
二、复试地点
天津体育学院新校区(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16号)
三、复试组织机构
1.成立天津体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及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
2.复试组织实施工作由各学科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含相关科研机构)负责。
3.面试小组成员原则上应由具有正高级职称教师担任,特殊情况下,可由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担任。面试小组成员应为我校在编教师,且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包括本复试组所有考生报考研究方向的导师。每个面试小组评委不少于5人,并设秘书1人。
四、考试(考核)内容与分值
考试(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专业能力考核、英语听说能力考核三部分。详情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成绩采用100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遵纪守法等方面。
2.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占复试总成绩的80%)
成绩采用100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主要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内容包括:
(1)学科背景;
(2)专业素质,前期科研成果;
(3)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4)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科研设想等。
3.英语听说能力考核(占复试总成绩的20%)
成绩采用100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录取原则
1.总成绩=材料审核评分×50%+复试折算分×50%
2.分别按照专业和导师,依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对资格审查未通过者,政治思想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在申请、复试过程中伪造材料、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面试相关要求
1.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含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一般不得低于30分钟。面试由各学科所在二级学院(相关科研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2.严格按照国家级考试的纪律要求完成面试工作,考生进入考场,必须上交手机。
3.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过程要严肃,期间面试教师严禁随意走动、接电话、交头接耳。
七、公示
各二级学院(相关科研机构)于综合考核结束后对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科研与研究生处汇总各二级学院(相关科研机构)综合考核成绩,根据考生综合考核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提出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后,进行拟录取人员公示(10个工作日)。
八、学费标准
根据市财政、市教委相关规定,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
九、奖学金的评定
按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
十、体检
参加复试的考生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公示、申诉
公示网站地址:http://yjsb.tjus.edu.cn/
举报邮箱:jjw@tjus.edu.cn
举报电话:022-23012748
受理部门:中共天津市纪委市监委驻天津体育学院纪检监察组
天津体育学院研招办电话:022-23016498
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16号
邮 编:301617
科研与研究生处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