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天津体育学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科研与研究生处组织相关学科领域的专家组成材料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5名博士生导师组成,包含当年“申请-考核”制招生的导师)。评审小组根据《招生简章》中的“申请条件”、各学科专业博士生培养要求及报考导师的招生意向,对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打分,而后核算出考生的“材料审核得分”(计算方法为: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其他三个评分的平均值)。现确定出1名考生拟进入综合考核阶段(“材料审核得分”不低于60分),现将名单和考生的材料进行公示(参见附件1和附件2)。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1年3月9日至3月15日)。公示期间,如对进入考核的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的形式向中共天津市纪委市监委驻天津体育学院纪检监察组或研招办反映。
中共天津市纪委市监委驻天津体育学院纪检监察组电话:022-23012748
天津体育学院研招办电话:022-23016498
附件1:天津体育学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进入综合考核阶段名单
附件2:天津体育学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进入综合考核阶段考生材料
科研与研究生处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