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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级体育硕士研究生优秀实习生评选的通知
2014-12-09 17:06   审核人:

2013级全体体育硕士:

为了进一步深化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改革,走职业导向,内涵发展的道路,提高实习质量,增强实习效果,鼓励和表彰在实习中成绩显著、表现突出的实习学生。现开展2013级体育硕士研究生优秀实习生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实习生评选对象及评选比例

(一)、评选对象

本年度参加实习的研究生。

(二)、评选比例:

优秀实习生比例:本年度实习总人数的15%,2013级实习总人数为99人,评定优秀实习生15人。

二、评选标准

1、实习态度:实习态度端正,勤学好问,工作积极主动,并根据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要求按时提交实习文件。

2、专业技能:认真完成实习任务,质量较高,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技能熟练,能达到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要求。

3、实习纪律:服从实习安排,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尊重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人员,无违纪现象。

4、综合素质: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人际关系,积极发挥协作和组织作用,受到实习指导教师及实习单位的好评。

5、集体实习表现突出的同学优先考虑。

三、实习成绩的确定:

1、实习生所在实习单位根据该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实习成绩(占实习总成绩的50%);

2、研究生部学位培养办公室根据该学生网上提交的实习文件和掌握的实习情况,给予实习成绩(占总实习成绩的35%);

3、所在班级班干部根据平时掌握的实习表现,给出实习成绩(占总实习成绩的15%)。

四、评选程序:

1、实习生将需提交的实习文件纸质版(A4打印左侧装订)交各班委,各班委于2014年12月16日11:30前将实习文件提交至研究生部学位培养办公室。

2、各班开实习总结会,推选出班级优秀实习生(体育教学班:7人;运动训练班5人;社会体育指导班3人),各班委于2014年12月17日11:30前将班级优秀实习生名单报送至研究生部学位培养办公室。

3、研究生部学位培养办公室根据年级总体情况,最终确定本年度年级优秀实习生。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优秀实习生的评比:

1、提交的实习周小结少于8周者;

2、没有按时提交实习鉴定表和实习总结的同学;

3、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

4、无故不参与学校规定的集体活动者(如实习动员大会、实习总结大会等);

5、实习期间,违反实习单位规章制度或不服从所在实习单位安排,实习单位反馈意见不佳者。

研究生部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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