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体育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凡按国家招生规定由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按规定日期来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事先向研究生院办理请假手续,并附有关证明,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我校2024级研究生于2024年9月5日报到,体育教学李坤桂、王明亮、陈恒冲,运动训练罗毅,职业技术教育学李佳慧,特殊教育学芮安、张诗菡未按规定日期来校办理入学手续,也未办理请假等相关事宜。根据《天津体育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取消李坤桂(202410500097)、王明亮(202410500096)、陈恒冲(202410500137)、罗毅(202410600422)、李佳慧(202411600551)、芮安(202411700553)、张诗菡(202411700554)的入学资格。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24年10月13日-2024年10月18日),如有异议,请向天津体育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022-23016498
天津体育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处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