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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变更学位论文题目相关事宜的通知
2016-01-11 16:51   审核人:

2014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014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已于2016年1月10日圆满结束。因论文研究的需要,如有变更学位论文题目(方向)的研究生,必须于开题后三个月内(2016年4月初)提交变更学位论文题目申请,以便相关系部组织二次开题(具体流程请咨询研究生学位办公室),过期将不再办理。

未按要求履行手续,私自变更学位论文题目,导致中期与开题论文题目不符的研究生,不具备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不能参加硕士论文答辩。

特此通知。

研究生部

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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