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1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批准,自2005年起在我国建立体育硕士专业学位。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立开创了体育硕士培养的新渠道,搭起了我国体育专业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培养平台。
硕士专业学位作为具有职业背景的一种学位,为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而设置。它和科学学位在培养要求和知识结构上有所区别,专业学位更侧重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体育硕士专业学位面向从事专业运动训练,包括中小学和大学的运动训练人员、各级运动竞赛的管理人员、中高级体育锻炼的指导人员等;培养目标是培养体育教学、运动训练、体育管理与竞赛组织、社会体育指导等领域的高层次、应用型体育专门人才。欢迎全国广大体育教练、教师、运动员和管理人员报考。
一、招生领域及名额
1.招生领域:体育教学、运动训练
2.招生名额:共50人
二、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体育运动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或者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具有“运动健将”及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的在职人员。
专科毕业考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10%。
三、报名办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2)。
注:备注一栏请填写复试专项测试的项目名称(如田径、篮球、足球、游泳、摔跤、体操等)。
2.现场确认
考生于7月11日—14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3.下载准考证
考生可于10月16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四、考试
1.初试:
为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具体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如下:
考 试 科 目 |
考 试 时 间 |
考试大纲 |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体育综合、英语) |
2014年10月26日
8:30-11:30 |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14版) |
注:参考书可在当当网、卓越网上或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自行购买,本校不负责代购。
2.复试:
(1)资格审查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院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招生单位研究生部申请资格审查。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专业考试(包括面试),由我院自行命题、自行组织。
(3)复试时间将公布在天津体育学院研究生部网页上。
五、录取办法
我院将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六、学制
学制一般为2-4年;采用寒暑假集中授课为主结合其他形式教学的培养方式。
七、学位授予
对课程考试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体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八、学费
学费14000元/学年,两年共计28000元。
九、其它事宜
符合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条件的考生除按照正常程序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参加初试外,还须将“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资格审查表”于2014年10月31日前寄到我院研招办备案(表格请登录天津体育学院研究生部下载中心下载)。
优秀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 2000年以后,在全国成年组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运动员或具有运动健将以上称号的运动员; 全国比赛仅限全运会、各单项全国联赛和全国锦标赛,比赛项目限全运会设项项目;
② 国家级教练员,运动项目仅限全运会设项项目;
③ 国际级裁判员,运动项目仅限全运会设项项目。
考生务必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登记表。
十、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51号,天津体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300381
联系人: 高老师
电话:022-23016498
传真:022-23016498
天津体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年6月1日
附件一 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考生基本操作流程图
附件二 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
附件三 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考生上传电子照片
附件一
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
考生基本操作流程图
附件二:
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名登记表(样表)
考试所在省市及城市: 现场确认点名称: 现场确认时间: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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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拼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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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代
居民身
份证电
子照片 |
考生上传
电子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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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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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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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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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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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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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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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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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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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所在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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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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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年 月 |
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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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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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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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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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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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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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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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友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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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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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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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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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位 |
年 月获 学校 专业 学 士学位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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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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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学位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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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试语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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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业或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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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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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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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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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前,请认真核对上述内容)
诚信考试承诺书
一、我已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和《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相应处理。
二、我保证所提供的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由于以上信息虚假或错漏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三、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被招生单位录取,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我个人负责。
考生签名:
2014年 月 日 |
请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本人、照片及身份证件中信息后打勾并签字:
□身份证件信息、考生照片与本人一致,进行现场确认。
□身份证件信息、考生照片与本人不一致,不得现场确认。
现场工作人员签名:
2014年 月 日 时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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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确认点名称及地址:
注:最高学历、最高学位栏目请填写满足相应专业学位类别报考条件要求的最高学历、最高学位。
附件三:
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
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标准(中国护照证件照片标准)
1.电子照片图像样式:
2.图像规格:567像素(高)× 390像素(宽),头部宽度为248~283像素,头部长度为331~390像素,分辨率300dpi,图像文件大小在20~200 kB,JPG格式。图像尺寸为48毫米(高)× 33毫米(宽),头部长度为28~33毫米,头部宽度为21~24毫米。
3.颜色模式:24位RGB真彩色。
照片11后绩单和学位证上使用,4.要求: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电子照片。照片背景为白色,其他颜色不予受理。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着深色上衣。
5.电子照片可请照相馆、数码店等协助拍摄并调整至相应文件大小(20kB~200kB),不得进行任何修饰。
6.电子照片由考生本人提交。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学位证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