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安全性、权威性、公正性和严肃性,根据教育部《关于严禁研究生招生单位举办考研辅导班的通知》(教学厅〔2004〕1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以及历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科研与研究生处郑重声明:
1.未授权社会上和本校的任何部门、任何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考博)辅导班。
2.未编写任何形式的考研(考博)复习资料。未授权社会上及本校的任何部门、任何个人销售考研(考博)复习资料。
凡有上述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均属违法违规行为,后果自负。
科研与研究生处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