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相关推免政策精神,我校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推荐免试方式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推免生接收工作中,我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衡量学生德智体美劳等素质,注重考核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能力,综合评价、择优选拔。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获得所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思想积极向上,品学兼优,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和专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在学期间获得以下奖励中的任意一项:
(1)校二等(含)以上奖学金;
(2)校级(含)以上三好学生;
(3)校级(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
(4)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或公开发表过学业相关科研论文或参加过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5)参加校级及以上竞赛获奖。
二、申请专业及名额
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的专业和计划数以“推免服务系统”公布信息为准。系统中所公布计划数均为预估数,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推免硕士生的生源情况,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调整。
三、报名
1.推免生应按照教育部规定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以“推免服务系统”通知为准。
2.报名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凌晨0时-9月23日上午9时,推免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推免生报考志愿,逾期不予受理。
3.考生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扫描并制作成pdf格式电子版材料,以“报考专业+考生姓名”格式命名,发送至我校各二级学院邮箱:
(1)考生学生证、身份证;
(2)本科在校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如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竞赛成绩、获奖证书等);
(4)《天津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四、复试及待录取
1.复试时间:2025年9月23日下午-9月24日,具体时间以复试组秘书通知为准。
2.各二级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按照申请条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复试名单,凡未进行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3.复试具体内容为英语能力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考核方式为中英文自我介绍和专家提问。如有必要,可增加ppt展示和运动技能展示等环节。具体环节以各二级学院通知为准。考核成绩计算公式:复试成绩=英语能力成绩*20%+综合能力成绩*80%,复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
4.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银奖及以上、“天开杯”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取得推荐资格并进入复试后,考生提出申请的,在总成绩相同(保留一位小数)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
5.复试采用线上面试的形式,由我校相关学院组织。复试结束后,科研与研究生处对复试成绩进行复核。
6.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缴费网址为(http://211.68.236.115:8083/,点击右上角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并缴费)。交费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24日。如考生不参加复试,复试费将不予退回,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7.考生须及时查看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同意接受待录取。
8.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况:
(1)材料审核成绩及复试总成绩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对提供证件弄虚作假者,有违规行为者,经查实后不予录取。
(4)经批准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处分者,取消录取资格。
(5)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6)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考生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如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未能按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违规违纪行为等情况),取消录取资格。
(8)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公示
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需在我校科研与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六、资助与奖励政策
我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推免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获相应奖、助学金。
七、申诉渠道
公示网站地址:http://yjsb.tjus.edu.cn/
受理举报部门:天津体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举报电话:022-23016498
举报邮箱:tjus10071@163.com
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16号天津体育学院研招办,邮政编码:30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