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
为规范和加强研究生招生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严禁研究生招生单位举办考研辅导班的通知》(教学厅〔2004〕1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以及历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严禁研究生招生单位师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通知如下:
1.严禁校内任何单位和人员(包括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任何形式考研辅导活动。
2.严禁校内任何单位和人员(包括在校生)参与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的咨询、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
3.严禁校内任何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的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
4.严禁向考生和家长宣传推广有关机构和个人的招生考试咨询、培训相关活动。
请各学院、各部门高度重视,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仔细梳理、认真排查,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师生,加强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维护学校声誉,自觉抵制举办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一旦发现违规现象,将由纪检监察等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科研与研究生处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