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资格
报名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学习方式
全日制。
三、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生在学期间按我校收费标准交纳学费:
1.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生每人每学年学费10000元人民币;
2.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每人每学年学费8000元人民币;
3.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每人每学年学费10000元人民币。
我校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奖学金参照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执行。
四、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月25日。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不符合简章报考条件等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4.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材料要求请随时关注各报考点相关通知。
五、网上(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确认须在2023年3月1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1)本人网上报名编号;
(2)有效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六、考试
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初试原则上为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50分),考试科目请关注天津体育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处网站(https://yjsb.tjus.edu.cn/)后续通知。。
港澳台博士研究生实行“申请-审核”制,具体要求请关注天津体育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处网站(https://yjsb.tjus.edu.cn/)后续通知。
七、报考地点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黄冠麟、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楼一楼
电话:(00853) 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 28355427
八、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4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天津体育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处网站的相关公告。
九、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
十、入学
新生应按时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会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我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招生单位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十一、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四年。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十三、其它说明
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舞蹈学、体育硕士专业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运动专项技术。
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16号(天津体育学院新校区)
联系部门:天津体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2-23016498
天津体育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处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