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通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精神和天津市考试委员会《津招委高发[2012]7号》文件要求,科研与研究生处郑重声明:
1.未授权社会上和本校的任何部门、任何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考博)辅导班。
2.未编写任何形式的考研(考博)复习资料。未授权社会上及本校的任何部门、任何个人销售考研(考博)复习资料。
凡有上述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均属违法违规行为,后果自负。
科研与研究生处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