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考试院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文件相关规定,现将参加我校本年度博士研究生笔试成绩予以公布(附件1),并确定了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如下表)。
专业名称 |
外国语分数(≧) |
专业课分数(≧) |
总分数(≧) |
体育教育训练学 |
50 |
60 |
180 |
运动人体科学 |
50 |
60 |
200 |
体育人文社会学 |
50 |
60 |
210 |
运动康复学 |
50 |
50 |
180 |
体育心理学 |
50 |
50 |
180 |
如考生对成绩有疑问,可按下列程序申请复查:
1.请用A4纸打印填写申请表(附件2,签名),并将身份证(正面)复印到申请表上,拍照后发送到tjus10071@163.com。
2.成绩复查工作按教育部及天津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考生不得查阅答卷原件,成绩复查仅限于是否漏评、成绩累计及成绩登记是否有误等情况。复核有误者,将由研招办通知考生本人;复核无误者,则不通知。
3.受理时间:2021年5月19日下午16:00-5月20日上午10:00。
科研与研究生处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