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体育学院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本年度我院教师可申报硕士研究生选修课,相关要求如下:
1.申报硕士研究生选修课的教师应为硕士生导师、副教授及以上、运动健将或博士学位的讲师。
2.申报提交材料应包括教学大纲(附件1)和个人简历。
3.请拟申报选修课的教师于2016年11月30日(周三)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部学位与培养办公室。
4.已申报的硕士研究生选修课程(附件2),不需再申报。
附件1:天津体育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选修课教学大纲模板
附件2:已申报的硕士研究生选修课程列表
研究生部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