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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的通知
2016-10-20 17:14   审核人:

2016级全日制全体硕士研究生:

“师生互选”是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在充分尊重学生意愿和导师意见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是研究生选择研究领域和顺利开展毕业论文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天津体育学院师生互选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选人员

(一)参加“师生互选”的研究生为我院2016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参加“师生互选”的导师名单请见附件一。

二、互选流程

(一)研究生根据报考专业及方向在本研究领域选择指导教师并填写《天津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与《天津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填报导师志愿表》(以下简称《志愿表》)。

(二)研究生提交《申请表》、《志愿表》,研究生部将《申请表》转至相关指导教师。

(三)研究生部根据第一轮师生互选的情况确定是否开展第二轮师生互选工作。

(四)“师生互选”结束后,研究生部公布“师生互选”名单。

三、几点要求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须依据原报考专业及方向选择导师,不允许跨专业、跨方向选择;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按照所学专业学位类型选择导师:体育硕士选择导师不限制专业,应用心理和新闻与传播专业只可在本学位类别内选择导师。

(三)“师生互选”结果确定后,研究生在学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换指导教师;

(四)请2016级全体研究生于2016年10月27日(周四)11:00前将《申请表》、《志愿表》纸质文档(各一份、A4纸双面打印)和电子文档交至各班班长处,由各班班长汇总后统一交至研究生部,逾期不提交者视为放弃本次“师生互选”。

四、其它事宜

师生互选结束后,研究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制定《天津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并于2016年12月15日(周四)11:00前将经导师签字后的纸质文档(A4纸双面打印)和电子文档交至各班班长处,由各班班长汇总后统一交至研究生部。

附件一:《指导2016级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

附件二:《2016级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进度安排表》

附件三:《天津体育学院师生互选管理办法

附件四:《天津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申请表

附件五:《天津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填报导师志愿表

附件六:《天津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研究生部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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