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工作的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做好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现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不必要环节和人员流动,防止人员聚集,最大限度保障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复试各项工作须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
(三)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复试工作。
二、复试条件及要求
(一)复试分数线已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中公布。
(二)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为1:1.3。
(三)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原则上按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
三、复试时间
根据教育部要求及疫情防控形势等,定于自2020年5月中旬分批、分专业进行复试。
第一批复试时间:5月13日-15日。复试专业名单: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管理学、运动康复学、体育硕士(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士兵计划。
第二批复试时间:5月25日-26日。复试专业名单:运动人体科学、体育舞蹈学、高等教育学、特殊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职业技术教育学、教育技术学、新闻与传播、应用心理、体育硕士(社会体育指导)。
复试时间如有调整,以最新公布的为准。
四、复试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从学校层面成立“天津体育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各项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
(二)各二级学院(含相关科研机构)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各二级学院(含相关科研机构)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组织实施工作由各学科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含相关科研机构)负责。
(三)成立面试小组
各二级学院(含相关科研机构)根据各个专业(研究方向)的考生人数成立相应的面试小组。每小组原则上由5位评委和1位秘书组成。
(四)成立网络远程复试技术支持及应急小组
成立网络远程复试技术支持及应急小组,负责远程复试软件平台的技术保障、面试突发情况处置等工作。
五、复试形式、内容、资格审核、程序
(一)复试形式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考生居家或在具备条件的场所进行远程复试。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由各二级学院(含相关科研机构)负责统一安排。
(二)复试内容和成绩比重
复试过程中,将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考察学生专业知识能力,结合考生大学阶段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运动等级证书等情况,注重对考生既往学业水平、科研能力、思想品德等综合素质的考察。对复试形式、初复试成绩占比、复试内容安排如下:
1.取消原招生简章中所有复试科目的笔试,考核内容纳入面试环节,考核形式改为考生面试时随机抽取一道试题现场作答。
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也采用面试形式,考核形式改为考生面试时随机抽取一道试题现场作答。
3.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不同类型研究生复试内容及比重
(1)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管理学、运动康复学、高等教育学、特殊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职业技术教育学、教育技术学、新闻与传播、应用心理:包括英语听说能力(占复试总成绩的15%)、专业课(占复试总成绩的15%)、综合能力考核(占复试总成绩的70%)三部分。
(2)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舞蹈学、体育硕士:包括英语听说能力(占复试总成绩的15%)、专业课(占复试总成绩的15%)、运动技能(占复试总成绩的49%)、综合能力考核(占复试总成绩的21%)四部分。
专业课复试内容按《天津体育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笔试复试科目进行考核。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舞蹈学、体育硕士需录制并上传“单人徒手或持专项器械的技术动作”视频(视频录制系统及说明、各运动专项评分标准将随后发布在研究生处网站中)。
(三)复试资格审核
根据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各二级学院(相关科研机构)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在5月7日-10日将资格审查所需全部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中。资格审查主要查验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考生如遗失准考证可在研招网重新下载)。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部门章)。
(4)2020届应届考生(含普通全日制、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网上申请);往届考生提交本科学历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须上传自考生准考证;尚未取得毕业证(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须上传网络教育考生学生证;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毕业证书丢失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复试费缴费成功截图。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四)复试程序
1.考生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根据系统要求完成注册和实名验证,并确认准考信息。
2.考生在5月7日-10日内上传“资格审核材料”和“面试材料”(面试材料如个人简介、科研学术成果、运动等级证书或运动成绩证明等材料,上传扫描文件或照片)。
3.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舞蹈学、体育硕士需于5月7日-10日在指定系统中录制并上传运动技能专项测试视频。
4.面试开始前半小时,考生应在独立、安静、不受干扰、网络条件良好、无其他人员的场所和环境下进行候考。
5.面试。具体程序详见《天津体育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远程复试程序》(附件)。
六、录取办法
在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我市相关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2020年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总成绩确定: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二)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的原则执行。
(五)政审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录取。
七、调剂
我校部分专业接受调剂,缺额信息将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简称“调剂系统”)向考生公布。有关调剂原则、政策及流程将在调剂系统开通前向考生公布。
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未经此系统登录的考生一律不予承认。
八、信息公开
(一)复试考生名单和招生计划公开
我校将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试编号、报考专业、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同时对各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公开。
(二)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
对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政策照顾的考生进行说明。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我校将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市高招办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我校网站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拟录取考生将接受教育部的录取检查,对没有通过录取检查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拟录取考生于2020年开学报到后由学校依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
九、复试纪律要求
(一)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要求
1.参与复试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签署《保密责任书》,严格遵守考试工作纪律要求,不得参加任何形式有关研究生复试的补习、辅导活动,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复试命题、面试等信息,不得接受任何有关复试内容方面的咨询。对存在涉密的责任人,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2.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本校研究生的教师回避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
3.面试过程要保持严肃性,面试期间教师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面试教室或办公室,严禁随意走动、接电话、交头接耳。面试提问中不得使用歧视性语言,不得刁难考生。
(二)考生纪律要求
1.复试前考生须在网络远程面试系统中确认并签订《天津体育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复试过程诚信。
2.远程面试过程中考生须自觉严格遵守考风考纪,不得出现作弊、替考、代考等违纪违规现象。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利用网络、社交媒体向他人传播任何与复试相关信息。
3.我校将在考生入学3个月内对其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证件、复试考核内容进行全面复查,如复查不合格或发现有提供虚假信息、作弊、替考等情节,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考生应配合我校复试工作安排,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关于复试相关信息,提前下载、掌握网络远程视频软件的使用,熟悉复试流程。
十、学费标准
根据市财政、市教委相关规定,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
十一、奖学金的评定
按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
十二、申诉渠道
申诉电话:022-23016498
受理部门:天津体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站地址:http://yjsb.tjus.edu.cn/
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路16号
邮 编:301617
天津体育学院研究生处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