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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体育学院研究生部班委会、团支部管理办法(试行)
2013-11-01 17:07   审核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班委会、团支部的职责根据学院与研究生部工作计划开展班级工作,向研究生部党总支反映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和意见,鼓励、督促和组织学生努力学习,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生活管理等方面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部班委会与团支部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职能,在创建“优秀班集体、优秀团支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二章 工作范围

第二条 贯彻执行学院各职能部门、研究生部党总支、辅导员有关学生工作的决议和工作要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条 向研究生部党总支反映学生学习情况和意见,鼓励学生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与专业技能,适当组织课外学术活动、实践活动等。

第四条 督促研究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校规校纪,严格登记研究生考勤情况,并每周向辅导员汇报。

第五条 班委会、团支部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学生业余文体活动。

第六条 协助学院、研究生部党总支及学院团总支、辅导员、研究生会做好各项学生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七条 及时向研究生部党总支、辅导员反映学生对伙食、住宿等有关生活福利方面的意见,加强对研究生宿舍的督促和检查,协助宿舍管理等。

第八条 协助学院有关部门对研究生进行安全教育,及时反映本班治安方面的情况和意见。

第九条 班委会会同团支部开展宣传工作,做好时事政策的学习和教育。

第三章 产生办法及各委员职责

第十条 班委会、团支部由班级全体同学选举产生,每学年改选一次。第一届班委会、团支部产生前,由辅导员根据学生入学档案和现实表现指定临时负责人开展工作。第二学期开学后,再由班级全体同学选举产生。班委会成员应由八人组成,分别是班长、副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体委员、宣传委员、组织委员。

第十一条 班长、副班长职责

1、负责本班全面工作,并分工协助各委员开展工作。每隔一周召开一次班委会例会和班会例会,并定期向研究生部党总支、团总支、辅导员做书面工作汇报。

2、严格登记学生考勤情况,并每周向辅导员报送学生考勤情况表。

3、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反映本班学生的思想、生活、学习等各方面的情况。

4、积极配合团支部书记做好团组织工作。

5、配合辅导员做好本班各项评优工作。

6、负责组织班级干部轮流开好每次班会。

第十二条 学习委员

1、积极组织班级学术活动。组织班级学习互助小组,开展学习与专业技能交流。

2、负责教材的登记、发放工作,协助教师分发讲义、作业等。

3、如遇老师因故不能及时来上课要及时通知同学稳定同学情绪,遇老师调课的提前通知到班上同学,如上课前老师还没来及时和任课老师联系,对联系不上的及时向研究生部咨询并跟同学们解释。

第十三条 生活委员

1、及时发现同学的思想和心理问题并通过适当方式加以开导,并向班长、辅导员、书记反映以得到有效的帮助。

2、负责本班学生信件、报纸的收发工作。

3、督促各宿舍选举产生宿舍长,并负责将名单报送研究生部生活部。帮助宿舍长做好宿舍的作息、卫生等生活管理工作。

4、协助学校保卫部门,维护本班学生的日常生活秩序。保管好班级的班费和学生宿舍物品。

第十四条 文体委员

1、负责组织本班学生参加文娱活动及重大节日庆祝活动的文体表演工作,发掘班级文艺书法等艺术方面的人才,向研究生会文体部及辅导员推荐。

2、组织好本班的体育与艺术人才参加研究生部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

3、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形式各异、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

第十五条 团支部书记

1、负责主持研究生团支部的日常工作,并对团支部工作全面负责,配合班委会开展各项工作,搞好团组织生活,协助辅导员作好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团员入党推优工作等。

2、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团员大会,根据团总支指示,从学生团支部的实际出发,研究、计划和组织研究生团支部工作。主持讨论决定研究生团支部在一段时间内的具体方针和工作要点,提出具体工作安排,明确委员分工。

3、了解研究生团支部工作进度,督促团支部的工作要点和计划的执行,并检查执行情况。

4、努力搞好研究生团支部的思想建设。经常注意掌握学生团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情况,并且及时研究处理。

5、确定学生团员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加强政治学习,保证活动正常、有序、有效的开展。

6、团支部书记具体负责安排团干部作好班级课外活动签到工作和团支部组织生活考勤工作及汇总工作,作好团校学习名单、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推荐工作。

第十六条 组织委员

1、主持研究和制定学生团支部组织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研究和指导各研究生团小组建设、团员教育和管理。

2、负责团内奖励、处分工作,并主持制定有关规定。

3、负责开展每月一次的学生团员组织生活,对学生团员进行组织性、纪律性教育,了解和关心学生团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

4、掌握学生团员的先进模范事迹和遵守团的纪律的情况,建议进行表扬、批评或处分。

5、负责团员证管理、团员教育评议和团员统计工作。

6、做好学生团支部工作资料的保存、整理工作。

7、协助团支部书记副书记作好党校学习名单、团员入党名单、团校学习名单、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推荐工作,并作好监督工作。

第十七条 宣传委员

1、负责本班时事政治的学习工作和对内、对外的通讯报道,配合研究生部活动进行宣传,积极向校报和广播站投稿。

2、定期收集班级同学参加学院内外活动的获奖情况并进行登记,每个学期末向全班进行通报,并形成材料上报研究生部党总支。

3、组织班干部和同学作好班级宣传板制作工作。

4、负责研究生团员思想状况调查,总结思想政治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宣传工作的建议和措施。

5、负责研究生团员青年的宣传教育工作,抓好团的宣传队伍建设。

6、和组织委员共同开展各种健康有益文体活动。

7、定期向团支部汇报和总结宣传工作。

第四章 考核、奖励

第十八条 班委会应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每两周召开一次班委会,定期研究本班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可根据需要召开全班学生会议。

第十九条 班委会成员要积极参加研究生部党总支组织的培训、学习和各种会议,对于无故不参加者,次数达三分之一以上的取消其本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资格。

第二十条 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在班级中发挥积极带头作用,无故缺席学校、研究生部及班级召集的各种会议达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研究生部有权责成辅导员、班委会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一条 班委会的工作应得到本班党、团支部的支持,与党、团支部的工作相互配合。工作中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树立实事求是、扎实细致的工作作风。班委会干部在各项活动中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二十二条 担任班级干部满一年以上者,积极从事健康有益的社会活动,积极配合学校的有关活动,热心为学生服务,思想品德端正,在班级积极发挥教育和管理作用,威信较高,受到广大学生拥护,可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

第二十三条 班级工作在思政表现、学业技能、文体活动、寝室卫生和班级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者,可被评为优秀班集体。班级中如有受到学校处分的同学,则取消该班级本学期的各项“评优评先”资格。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部党总支负责解释。

二O一三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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