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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开通就业微信公众账号的通知
2014-05-06 17:32   审核人:
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高职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就业信息宣传工作,更好地服务全体毕业生,使毕业生及时和准确地掌握就业政策、就业动态。市教委现已开通微信公众账号,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微信账号信息

1.微信名称

天津市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

2.微信号

tjgxbys_jy

二、操作方法

1.使用自己的微信账号登录微信

2.在添加朋友里,点击“查找公众号”,在名称栏输入“天津市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点击搜索,找到“天津市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的公众号点击关注,完成操作。

三、工作要求

1.请各高校的就业工作所有负责人员(包括各学院副书记以及辅导员)及时关注此微信公众账号,并通知到每一名毕业生。

2. 请各校通过校园网、校园报刊、宣传栏等方式公开此账号。

市教委学生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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