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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体育学院研究生部学生干部选拔、管理与培养
2008-06-10 17:03   审核人: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学生干部的自律意识,规范学生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学生干部能力的培养和全面发展,培养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高素质人才,特制订本条例。

一、总则

本考核条例适用于学生党支部、研究生会、各班班长、团支部等研究生部全体学生干部。学生干部任用采用轮换制。在系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通过组织学生公开选拔的方式产生。

研究生部全体学生干部的管理工作在研究生部党总支的领导下具体实施。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学期,由党总支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续聘和评优奖励的主要依据。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学生干部以“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为宗旨,实施学生干部直选制,培养锻炼学生的民主意识、竞争意识,增强学生工作透明度,提高学生干部素质、学生组织自治能力和学生自治水平,通过精心选拔、培养和正确使用学生干部,努力造就一支品学优、能力强、作风正、热情高的学生干部队伍。推动我院学生工作协调快速开展,健康持续发展,构建文明、安全的和谐校园。

三、选拔原则

1、自愿原则(个人自荐)。

2、层层推荐、组织审查原则。

3、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4、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原则。

5、择优录用原则。

四、选拔条件

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基本条件如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

2、热心为同学服务,有牺牲奉献精神,不计较名利,不怕吃苦。

3、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团结广大同学开展活动。

4、全面发展,在学生中有威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学习成绩良好以上。

6、无违纪现象。

五、选拔程序

(一)班委会和团支部学生干部的选拔程序

1、本人自荐(采取竞争演说)。

2、候选人在班内同学进行演讲。

3、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

4、由辅导员和班导师提出草案,研究生部党总支确定、向学生公布。

5、班委会、团支部新成员依照其分工,制订出切实可行的任期目标责任书,报系党支部备案。

(二)研究生会干部的选拔程序

1、本人自荐(采取竞争演说)。

2、候选人在研究生会进行演讲。

3、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

4、由辅导员和研究生会主席团提出草案,研究生部党总支确定、向学生公布。

5、研究生会新成员依照其分工,制订出切实可行的任期目标责任书,报研究生会备案。

(三)学生党支部的选拔程序

1、本人自荐(采取竞争演说)。

2、候选人在本年级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演讲。

3、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

4、由辅导员提出草案,研究生部党总支确定、向学生公布。

5、党支部新成员依照其分工,制订出切实可行的任期目标责任书,报系党支部备案。

六、选拔时间

研究生部学生干部的选拨工作一般在每年10月第二周前完成。

七、学生干部的培养

(一)培养的途径:

1、研究生部依托党、团组织对学生干部集中进行培训,建立正规的培训制度,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学生干部培训班。

2、定期举行学生干部的工作经验交流,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鼓励学生干部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进行理论探讨和工作创新。

3、积极组织学生干部进行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中锻炼成长。

(二)培养的内容:

1、综合素质的培养。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技能素质、身心素质等。

2、职责教育及工作方法的培养。加强对学生干部的职责教育,培养学生干部做好师生间的桥梁和纽带,引导学生干部树立大局意识,自觉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与工作秩序,增进师生间的理解和沟通。帮助学生干部处理好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

八、学生干部的管理考核

(一)研究生部使各级学生干部认真了解院党委和院团委的工作全局,鼓励他们主动汇报工作情况,积极负责地发表意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完成各学生工作部门交给的任务。

(二)学生干部的考核要从政治、学习、工作、作风、品德等方面每学期考核一次,在新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完成。学生工作组织和共青团组织根据学生干部的个人情况进行定性、定量的考评,并建立考核档案,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学生干部的管理制度。

(三)根据考核情况,每学期各学生工作部门要主动对学生干部的调整提出意见,并将调整情况记入考核档案。

九、奖惩

(一)对工作积极、成绩显著的学生干部,上报学生处评选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并在全校范围内给予表彰奖励,积极向社会及用人单位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在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时,根据考核情况以及工作表现,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作为重点对象进行推荐。

(二)对工作不积极、作风不端正、学习成绩差的学生干部将给予免职;对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事故和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应责任;对违纪的给予相应处分。

天津体育学院研究生部党总支

天津体育学院研究生会

二〇〇八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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