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
为加强我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现组织开展我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工作。遴选条件详见《天津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津体院办发〔2014〕10号)(以下简称《遴选办法》)(附件一)。请各相关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填报材料。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依据《遴选办法》填报《天津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简况表》(附件二)(以下简称《简况表》)。
(二)提交材料。请各申请人于10月15日(周一)16:30点前将如下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处硕士培养与学位办公室,教学楼B119办公室。
1.《简况表》纸质材料(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30份(用于公示,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简况表》电子版PDF格式(用于网上公示)。
2.《简况表》含所填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无误后返回。
(三)专家评审。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评审。
(四)申报材料公示。公示期间,如遇任何人举报,一经查实,一票否决,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五)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
(六)评审结果公示。
请各部门按学校统一安排做好有关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填报有关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导师资格。
附件:
附件一、天津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附件二、天津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简况表
天津体育学院博士硕士学位办公室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