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
为适应我校博士生教育发展的需要,加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下称博士生导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将于近期启动我校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遴选条件详见《天津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及年度招生资格聘任办法》(简称《遴选办法》)。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填报材料。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依据《遴选办法》填报《天津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提交材料。请各申请人于10月15日(周一 )16:30点前将如下材料报送研究生处博士培养与学位办公室,教学楼B116办公室。
1.《申请表》纸质材料(两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30份(用于公示,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申请表》电子版PDF格式(用于网上公示)。
2.《申请表》含所填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无误后退回。
(三)专家评审。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评审。
(四)申报材料公示。公示期间,如遇任何人举报,一经查实,一票否决,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五)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
(六) 评审结果公示。
请各部门按学校统一安排做好有关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填报有关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导师资格。
附件:
1.天津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及年度招生资格聘任办法
2.天津体育学院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天津体育学院博士硕士学位办公室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