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国家有关学位授权点审核和学位点评估的文件精神,为了不断加强学位点建设,促进研究生的学术交流,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研究生院将支持和资助硕士研究生参加国内学术会议,按照学年度执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国内学术会议(不含在港澳台举办的学术会议)指由国家认定的一级学会或一级学会的分会主办的全国性学术会议,不含培训、讲座、研讨等其他不符合规定的会议。
2.研究生必须以天津体育学院为第一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提交的与所学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的学术论文,并被录用为大会报告、专题报告、小组报告、墙报交流等交流形式,不含书面交流。
3.研究生在收到录用通知后,填写《天津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申请表》,经导师、所在学院、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参会。审核内容主要是会议主办单位是否符合要求,论文和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的相关性。
4.研究生必须本人参会,参会后将《天津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申请表》,以及录用通知、会议通知、参会证明、论文或论文摘要汇编(封面和本人论文部分)、论文获奖等材料的复印件交研究生院。
5.资助范围为论文评审费(如有)、会议注册费、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等,报销按照学校财务处有关规定执行。
6.如硕士研究生参加国内学术会议由其他经费支持,不需要按此通知办理。
7.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请各学院通知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和硕士研究生。
本通知执行时间为2017-2018学年。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7年9月12日